【苏圣怡黄敬平丁威╱台北报导】家里有三岁以下小孩的上班族,未来都可向僱主申请育婴假,回家当专职的奶爸奶妈!立法院卫环委员会昨初审通过《两性工作平等法》修正草案,除将本法更名为《性别工作平等法》外,也大幅放宽育婴假申请限制,全国劳工都受惠,只要是受僱者都可以申请育婴假,僱主不得拒绝,否则处一到十万元罚款,不再受限于所服务单位是否为三十人以上之企业。
中小企业全力阻挡
据劳委会估计,将有超过九十万家企业受新法影响,新增一百八十一万余名劳工适用,另外,「爸爸的陪产假」天数也从二日增加至三日。
中小企业理事长林秉彬表示,台湾有一百二十四万家中小企业七百七十万名劳工,平均每家中小企业约六?二名员工,假设员工要请育婴假两年,对于公司的营运会有很大影响。林秉彬并指出,这个法案两年前就讨论过,去年中小企业还和政府协商定出三十人以下不适用的门槛,结果现在政策大转弯,中小企业无所适从。
中小企业副理事长林廷芳也认为,任何一个工作岗位两年没有人上班,企业自然会另聘劳工,甚至以后没有企业肯僱用已婚妇女,最后受害的反而是原来的就业妇女。林秉彬并指出,中小企业会全力安排党政协商,阻挡法案通过
不发育婴留职津贴
至于政院为刺激生育率而推动的「育婴留职津贴」,政院原提出发放给申请育婴留职停薪假的父母半年津贴,每个月可领到近一万五千元,但因朝野对发放金额及时间长短意见不一,决定暂予保留,《就业保险法》若未能于下周一排入委员会讨论,恐得待下届立院才能完成修法。
而昨天通过的「爸爸陪产假」由二日增加到三日,遭国民党团批评「为德不卒」,主张应照配偶生产方式,弹性提高陪产假为三至七日。党团书记长郭素春说,下周二不排除提出修正动议,再次调高「爸爸的陪产假」天数。
发表评论
看了这新闻是 满开心的
但有人敢请吗?
在私人企业工作的妈妈们
有人敢请吗?
再加上。。。以后已婚有小孩想找新工作时
可能是难上加难了
(原作者于 2007-12-13 08:29:33 重新编辑过)
爸爸的陪产假增为三日,拍拍手
可以让爸比多陪妈妈一天
自然产也是三天才能出院
昨天才说要发 今天又说不发
果然又被骗了
这只是好看而以吧
根本就不可能真的施行
就算真的施行了,也没人赶这么做
叫叫而以啦
就像政府说要周休二日,但有公司还不是一样
不休就不休,你能拿它怎样??
说真的当我第一胎时也好想请育婴假,但是不太敢请怕被上面的叫你直接回家吃自己吧!!
而现在怀孕初期,也好想请安胎假,也是想想就作罢了!!
说到一些福利,也是要看公司是否肯给,而你是否会去劳工局检举而已!!
妈妈们真伟大阿!
我会请育婴假耶
我觉得那个中小企业理事长很奇怪说
育婴假就是留职停薪,公司那有什么损失?
请完若没有原先的职位,劳资双方应该好好谈
我也不会免强公司帮我保留之前一模一样的工作
若全公司都没有合适的职位让我回去
这是我请育婴假前就做好的最坏打算
而且又不是每个都会请到两年
我不过觉得产假太短,想接着多请24个月罢了
这明明就是对劳方有利、有弹性的政策
(我记得请育婴假其间的劳健保,政府会出部分,离职的话
就是劳保中断,健保要改挂在家人那)
资方就一点点也不愿意接受,讲得像受害人
竟然还会"林秉彬并指出,中小企业会全力安排党政协商,阻挡法案通过"
真令人讨厌
第一胎时就想请了+1
但那时公司说没这制度
我想就算通过了也没用吧
公司勉强让人请了难保回来上班时不被恶整吧
拍拍手
新闻说以后已婚妇女找工作会很难
我觉得生两个小孩的应该可以放心雇用
因为很少人有钱养小孩
尤其在什么都涨的当下